首页 > 公司动态 关于发布《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》的公告
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39号
现批准发布《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》,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。原2010年《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》同时废止。
2019年12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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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批准发布《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》,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。原2010年《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》同时废止。
2019年12月19日